两个老师讲的不一样
2021-03-16 16:53:00
回答于 2021-03-17 09:41:27
同学~~你好~~这句话应该是判对哦~~~在咱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第四章,第二十条原话表述: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要与他区别的是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人事争议处理中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哦~~
这个题判对的是非法老师,判错的是法律老师,考试的时候应该以谁为准
回答于 2021-03-22 08:56:29
考试以条例原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