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呢?
[相关题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2021-08-19 19:11:05
回答于 2021-08-20 10:32:21
比如,我有辆车,没登记,被别人卖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那我只能找偷车的找赔偿了。如果我登记了,就可以找善意的第三人要回来车,让善意第三人去找偷车的要赔偿。这就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
回答于 2021-08-20 10:33:52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不属于不动产,但是其价值巨大,所以最好是以登记为宜。但是,他们价值再大也是动产,仍旧是以交付作为要件,登记仅仅具有对抗效力,而不是作为物权设立之必要条件。如果对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没有登记的,也成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就是没有过错的第三人。当事人不得以未登记之船舶物权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好的,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