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bcd都是属于行驶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啊,不都是属于不赔偿的吗
[相关题目]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
2021-08-29 23:31:29
回答于 2021-08-31 09:09:49
B项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5000元的财物,借用了税务局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 C项也借用了狱警的身份,不然办不成事。
回答于 2021-08-31 09:16:22
B项是借税务局名义没收的财物,个人没有没收的权利。C项是狱警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同监犯人将张某打伤,所以也还是机关的行为。
对啊,就是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赔偿啊。就好比,城管对乱摆摊的秩序进行管理,但是城管和甲有仇,在秩序维护的时候故意砸了甲的东西~~~这种政府还赔偿吗?不赔偿和bc有什么差嘛
回答于 2021-09-01 08:59:38
BC项借助了本身具有的行政身份,不然这件事做不成。D项是完全没依靠自己工商局行政人员的身份。B项在外部看来就是行政行为,没收财物。C项也跟职权有关。只有跟自己的行政职务没有一点关系的才能称为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