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何来的丧失?根本就没有拥有过
2021-09-15 16:09:36
回答于 2021-09-15 22:12:28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可以把这个当成是一种例外情况。
老师这个题我遇到了,这个解释就是我的意思,答案就应该是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治不存在,不能说成丧失
回答于 2021-09-24 12:27:40
你的理解是对的。是我讲错了,我会把后台的答案都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