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呢?
[相关题目]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
2022-05-25 10:38:35
回答于 2022-05-25 14:40:54
简单理解连带责任就是数人都有责任,而且没有主次之分。找谁都行。补充责任一般跟第三人有关,被害人可以找第三人(本题中是小甲),有也可以找有过错的保护者(本题中是学校),但是最终保护者可以找第三人追偿,所以责任就是第三人的,有主次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