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财政收入是国家有计划地对社会产品主要是社会纯收入的分配。 老师这句话不太会理解
2022-06-20 10:44:55
回答于 2022-06-20 15:02:01
社会纯收入是社会主义国家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那部分剩余产品按当年价格计算的数额。其价值形态是国民收入扣除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个人收入后的余额;其实物形态是社会主义剩余产品。它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经济等为社会提供的纯收入,其中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提供的纯收入构成社会纯收入的主体。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财政收入是国家有计划地对社会产品主要是社会纯收入的分配。它包括国家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其中国家预算收入是主导部分。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税收和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其次是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公债和国外借款,以及其他收入,等等。在中国,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国营企业的缴纳,其次是集体经济的缴纳。 换言之,生产部门生产出一部分东西,然后先给工人发工资,剩下的就是社会纯收入,这一部分(社会纯收入)里面有一部分以税收的形式上交给国家,也就是说国家的收入就是对这部分(社会纯收入)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