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2级学生姜昭鹏和同学准备参加山东省职教高考。途中,同行同学突发心梗,姜昭鹏因挽救同学的生命而迟到考场,未能参加当天上午的语文考试。此事在舆论场上引发广泛关注。后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核实后发现情况属实,于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按照规定程序启用春季高考语文科目副题,安排姜某补考。
对此不少网民认为,姜昭鹏品质高尚,救人一命远远胜过一场考试的意义,也对补考安排表示赞同。但在舆论场整体表达支持的同时,也存在不同声音:对那些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而言,单独为特定考生启用备卷,是否有失公平?
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的品格,即先学做人,再学做事。而教育的意义,不只是教会学生如何考高分,还有教会他们如何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选择。此次教考院通过正规流程为见义勇为者安排补考,既没有打破考试本身的规则,也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考生的关怀和鼓励,体现了教育的价值引导作用。
首先,优先救人,符合教育的本意。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紧急关头挺身而出,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还需要一种内化于心的价值观。在面临高考这一人生重大考试的情况下,还能选择优先救人,这本身就是道德教育和生命教育的成功。毕竟除了拥有优秀的考试成绩,一个尊重生命、对社会有责任感的人亦是社会宝贵的人才。
其次,流程正规,未破坏考试公平。考试应该具有很强的公平性,而救人属于见义勇为也有很强的特殊性。教考院是经过核实情况属实以后,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启用春季高考语文科目副题。从这一操作流程来看,并没有打破考试本身的规则。
最后,安排补考,能鼓励更多善行。对见义勇为者安排补考,不仅是对救人者本身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善举的一种鼓励:在关键时刻对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这样的善举,符合教育的原则与初心,这比考试本身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当然,对于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尤其是涉及见义勇为等道德行为的考生,如何设立明确的补考程序和适用条件,仍需要我们在政策层面上进行探索和完善。我们不仅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还要制定适度灵活的补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考试公平的同时,昭示“善有善报”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