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各单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招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对象和范围。
符合《计划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
(2)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的失信人员。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社会化考试”栏挂网公示。
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下午1:00。
网上缴费: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下午3:00。
准考证打印:2025年9月3日至9月5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计划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报考者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下午1:00,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3: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将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2025年9月3日至9月5日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水平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加分。
报考岗位要求中凡有“优先”的即涉及加分: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每满一年加1分;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每满一年加1分;《一览表》中涉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的岗位,报考人员具有A证的加4分、C证加2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乐山高新区管委会116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提交以下材料:
1.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卫健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中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涉及加分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应聘人员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加分,并于2025年9月9日前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按笔试总成绩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资格复审通过的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含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体现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出具)原件,还须提供社保证明和单位劳动合同(单位须一致,且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时间须相对印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如:中共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的原则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通知。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经考察合格者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与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用工单位、考试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招聘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469028
监督电话:0833—2596003
2025年8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6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