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口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方案(1名)

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江口县卫生健康局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多项职能,在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

1.县卫生健康局: 0856-6621040

2.中共江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口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13885642063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1名

四、岗位职责

(一)文件管理

负责中心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中心的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装订和存放,便于查询和利用。

(二)公文处理

起草中心的各类公文,如通知、报告、总结、计划等,保证公文格式规范、内容准确、语言通顺。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文字记录,撰写新闻稿件、工作简报等,及时反映中心的工作动态和成果。

(三)会议组织

协助领导安排中心的各类会议,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工作。根据会议要求,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跟踪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综合协调

加强与中心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传递信息,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综合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六、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方案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江口疾控”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请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1日(周末可电话联系报名),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咨询电话:向老师:15185904601

                         张老师:18886063080

(三)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并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

(四)考试

1.笔试及面试:根据专业特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考试成绩占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根据情况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5年1月22日早上09:00-11:30(考试地点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面试时间:2025年1月22日下午14:30直至面试结束。(面试地点: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由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递补相关事宜。体检标准参照“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2.公示期满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

3.招聘人员应与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生效,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我中心试用期考察标准,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4.未尽事宜由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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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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