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业单位(特别是省直机关)的遴选条件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以确保选拔出符合职位要求、具备优秀素质和能力的人才。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河南省事业单位遴选的一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工作经历: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年龄要求: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以具体公告中的时间节点为准,如2024年公告中可能要求1988年1月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职位要求
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范围
我省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我省省辖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设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四、禁止报考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流程
报名: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等指定渠道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资格初审: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
笔试:根据遴选职位需求进行笔试,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行进一步考察和体检。
公示和转任: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任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遴选条件及流程可能因不同年份、不同职位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年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