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136人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育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的若干意见》(遵党办字〔2015〕48号)等规定,结合遵义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含中职、幼儿园)13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

(二)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教育师范生(限遵义市户籍),且《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备案表》等(以上几种协议书简称“公费教育师范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从未与任何单位签约使用过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往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不含已违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所有职位及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需求表)。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专业要求》(附件2)。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专业要求》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专业要求》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附件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附件6)。

2.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60%以上课程相似)。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需由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等材料。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2年10月-12月参加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已经签约的人员。

3.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2022年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职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5.截止2023年3月2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合同期未满的人员。

6.军队服现役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教育体育局(http://jyj.zunyi.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简章。

(二)招聘方式(现场招聘)

现场招聘时间:2023年3月25-26日

现场招聘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第一小学(新蒲新区长征大道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大门对面)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4:00

(三)现场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7)1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4.往届研究生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审核);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7.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遵义市)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含遵义市)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需求表);

9.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10.诚信承诺书(附件8)原件1份。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本县(市、区)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2023日3月26日09:00-16:00

2.面试方式:由各县(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人才引进简化程序招聘(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直接通过面试(非结构化)进行。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职位人选。

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需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与拟签约人员签约前,需将招聘材料报市教体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市教体局签字确认后,方能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未经市教体局复审签字,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七)签约

1.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需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2.报考人员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务必于次日将《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附件11)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4.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10)。

5.2023年5月15日前,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需填写《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9)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八)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招聘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023年6月-11月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入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职位及学科需求说明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其中: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类、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二)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对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版)、《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三)报考“不限任教学科指标”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为任教学科相关专业,且必须是该岗位对应学段开设的学科。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教体局0851-28252110??28222836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655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总表)2023.2.27.xls

2.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专业要求.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doc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doc

6.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7.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8.诚信承诺书.docx

9.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10.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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