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学科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十一)

二、语言

 

(一)倾听与表达

目标2  意讲话并能清楚地表达

 

 

教育建议:

1.为幼儿创造说话的机会并体验语言交往的乐趣。

(1)每天有足够的时间与幼儿交谈。如谈论他感兴趣的话题,询问和听取他对自己事情的意见等。

(2)尊重和接纳幼儿的说话方式,无论幼儿的表达水平如何,都应认真地倾听并给予积极的回应。

(3)鼓励和支持幼儿与同伴一起玩耍、交谈,相互讲述见闻、趣事或看过的图书、动画片等。

(4)方言和少数民族地区应积极为幼儿创设用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

2.引导幼儿清楚地表达。如:

(1)和幼儿讲话时,成人自身的语言要清楚、简洁。

(2)当幼儿因为急于表达而说不清楚的时候,提醒他不要着急,慢慢说;同时要耐心倾听,给予必要的补充,帮助他理清思路并清晰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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