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警察为了让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在审讯的时候打了犯人一拳,请问老师这是故意还是过失啊????
2022-09-16 14:48:12
回答于 2022-09-16 15:11:50
如果单单只是这样提问,只能看出来主观层面是故意,或者你可以把题放来看看
这个题的D选项,麻烦老师看看,解析说的是故意杀人罪,我觉得警察又不是专门一砣子把犯人打死,应该算过失致人死亡罪吧
回答于 2022-09-16 16:01:40
这个题的D选项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刑讯逼供,而本身这个行为触犯的罪名就是刑讯逼供罪,这个罪名的主观层面就是故意犯罪,同时因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法律规定,定故意杀人罪,所以他的主观层面本身就是故意,并且从常理推断,一个人用拳头击打他人的胸腹等部位,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凶险,有可能致命的,也不能是过失。 依据: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