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无效?(记得原来说的是有效的呀,当时还举例了压岁钱。) 问题二、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直认为是 介于限民和完民之间的特殊存在。(如果说金某属于完人,这对吗?)
[相关题目] 金某有音乐天赋,16岁便辍学以演出收入为生。金某的长辈送给他很多东西,6岁时受赠吉他一把,8岁受赠架子鼓一套,15岁受赠名贵钢琴一架。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2022-10-22 20:21:45
回答于 2022-10-23 11:36:0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纯获利益的行为),他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民法典的法条原文哦。《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你说的那个纯获利益有效的说法早在2017年民法总则生效的时候就改掉了哦。 第二个问题,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在做题的时候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判断题才抠这个字眼哦
好的.更新了自己的知识误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