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对乙的债券质押给丙,那乙应该向谁履行债务呢?质权人的保全请求权是什么意思?麻烦老师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谢谢
[相关题目]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2020-10-13 17:24:15
回答于 2020-10-14 12:03:27
甲将对乙的债权出质给丙,本质上是为两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设定了一个质押权。质押权本身就是担保物权,因此其存在就是为了担保甲丙之间的借款合同,丙应该找甲还钱,甲不还才会涉及到处分质押权的事情,也就是这时候才能去找乙偿还债务。 至于保全请求权,可以这么理解,丙作为质权人,当然想要自己的质权(就是那10万元债权)保持一个圆满状态,但是乙偿还3万想把原本的10万债务变成7万,这就是在破坏质权的圆满状态。所以即使乙偿还了3万,后面丙仍然可以主张10万元范围的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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