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陈**

这题解析没有看懂,CD选项具体能在解释一下吗

[相关题目]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0-11-14 19:59:44

金标尺 袁* 老师

回答于 2020-11-19 17:32:16

意思就是已经通知了乙这个债权质押给丙,那么乙就应该向丙履行债务,而不是向甲。乙仍然向甲履行债务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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