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又有规定,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情形酌情考量。那在做这个选择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就不能撤销是正确的么?或者说用于救灾的赠与就一定不能撤销是正确的么?
2020-11-25 16:13:35
回答于 2020-11-26 09:11:01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就不能撤销。判对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用于救灾的赠与就一定不能撤销。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