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的联系人和电话可以放在正文中吗?请示是不是必须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023-02-10 10:38:16
回答于 2023-02-11 09:24:05
可以出现在正文中,如果要是出现在单位落款和年月日的前面就算是正文,如果以附注或附件的形式出现就不属于正文了。 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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