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善意取得,物权不是没有追及效力了吗
[相关题目]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正确答案:B
2020-12-05 17:22:01
回答于 2020-12-09 16:41:16
在重庆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不考虑善意取得这个点的。无权处分的合同,仍然认定为效力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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