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老师,这道题答案给AB,解析又说全选。请问到底哪个是对的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0-12-11 22:26:37
冉**
老师
回答于 2020-12-14 17:25:37
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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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标题可以直接写文种吗?不是说发文机关+事由可以二省一吗,难道还可以都省?
胁从犯不是应当减轻和免除吗
如果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对吗
所以总结是,法律国家主席公布,宪法修正案全人大主席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