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王**

为什么C是抽象行政行为,某条街不是特定主体么?

[相关题目] 下列情况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人民政府对某工作人员的开除决定

B.政府关于在某日某时对某条街禁止通行的决定

C.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

D.某国家机关对其内部某公务员的降职决定

正确答案: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0-12-19 07:43:52

金标尺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0-12-19 09:43:58

某条街它包括若干人和商铺,所以具有不特定性,对它的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具备可诉性。C项:某企业是个特定的对象,对它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行,答案是C。如果说某条街是属于某个人的,那么它就是一个特定对象,此时对它的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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