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C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那“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到底应该属于中院管还是高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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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11:03:32
回答于 2021-01-04 17:07:22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它审理的案件。 它们的辖区是不同的,高级人民法院是省级,中级人民法院是市级,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