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解释一下这一条的意思
2021-01-07 09:29:21
回答于 2021-01-07 14:03:39
1、小明(债务人)欠小花(债权人)100元钱。小明把这个债务转让给了小王,小王变成了债务人,小明退出了这个关系。这个时候小王享有小明的抗辩权(比如这个债务已经过了时效,可以不还)。 2、在1的关系之外,小花欠小明200元。小明可以跟小花相互抵消,但是小王不可以主张小明的抵消。
抗辩懂了,抵消还是有点不懂
回答于 2021-01-08 09:19:31
就是我欠你100元,你欠我100元。咱两可以抵消,因为这是你和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