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1. ‘交付’是指把标的物实打实地交到买受人手中才属于“交付”吗?
[相关题目]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2021-01-08 11:30:25
根据本题答案解析: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有哪些商品属于这类呢?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但本题给出答案B为正确选项。 而答案中解析是: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 选项说的是. ‘在途货物的风险’,而答案解析说的是“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我感觉二者是不能完全等同的。所以我认为B选项存在瑕疵,所以也判错?
回答于 2021-01-12 09:32:08
1.不是的,在指示交付(甲将一古董瓶借给乙观赏一个星期,在这期间甲把古董卖给了丙,甲把对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了丙,这个时候就已经完成了交付)中就没有实打实的交付。 “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回答于 2021-01-12 09:39:08
很多的,比如批发市场去进货,给老板订单后由老板发货,发货途中就可以转卖呀、还有在途水果各种货物都可以。 B项:一个意思的不同表述。在途货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