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不是应当减轻和免除吗
[相关题目] 80.小王受他人胁迫而殴打小李,造成小李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小王从轻处罚。该公安局的做法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 )
2021-01-17 03:36:45
回答于 2021-01-18 10:35:45
胁从犯,是指我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本题中的小王不是所谓的【胁从犯】, 适用的应该是《行政处罚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 即,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好的,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