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尾随李某,正欲抢劫李某的钱包时,忽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因而未能抢劫李某的钱包,张某的行为为什么属于犯罪预备不是犯罪未遂。着手前后的区别是根据下一秒被害人就会遭到侵害了来区分吗,他不是下一秒就会抢到钱包了吗
2021-01-21 12:49:57
回答于 2021-01-25 18:06:44
着手的判断是看危害的紧迫性。题干表述抢劫还没有开始呢,所以属于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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