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师,我笔记上写:对工商所 所做的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派出它的工商局。 那该派出工商局的同级政府为什么不可以? 怎么说它是垂直管理,看不懂了,老师可以帮忙解释哈不, 或许是我笔记记错了吗 2.那对工商局所做的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哪些呢?
2021-01-24 21:45:33
回答于 2021-01-25 09:00:11
派出工商局。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工商所在《条例》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其派出工商局是行政复议机关。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具体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时,经复议维持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所是被告;经复议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工商所被作为被告被起诉的,派出工商局应当加强对工商所的指导,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