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课上讲: 补偿是行政主体无违法行为 赔偿是行政主体有违法行为 而使用损坏扣押物不属于行政主体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那么为什么不能选补偿?
[相关题目]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 )。
2021-01-28 20:24:42
回答于 2021-02-02 10:33:21
“使用或者损坏扣押的财物”不是行政行为,是一个事实行为。 补偿是行政主体无违法行为 赔偿是行政主体有违法行为 这两个都说的是在行政行为中。 用坏或者在保管过程中,损害了他人的物品就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