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老师,接受货币一方与履行义务一方,究竟谁是买方,谁是卖方?
[相关题目] 某合同中有关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这时应( )。
2021-02-01 11:26:54
回答于 2021-02-02 17:48:12
合同相对人之间都由权利和义务。 收钱方为卖方。履行义务就不一定,因为你卖方有收钱的权利,也有履行给货的义务。我买方有给钱的义务,也有请求你交货的权利。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回答于 2021-02-02 17:58:04
接受货币一方和履行义务一方都是卖方,是一致的。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是卖方,他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是买方,他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履行义务一方),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接受货币一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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