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怎么判断
[相关题目] 甲去商店买东西, 将自己的电动车放在了路边且没有拔出车钥匙。 乙正好经过, 骑上电动车正要离开, 甲此时回来将乙抓获。则乙( )。
2021-02-04 16:52:29
回答于 2021-02-06 08:4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