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连带赔偿责任和补充性责任有什么区别呢?考试我遇到该怎么选?
[相关题目]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
2021-02-19 23:03:39
回答于 2021-02-20 09:12:08
1、连带赔偿责任就是你跟我一起打了甲。甲可以找我或者你承当全部的责任(你和我内部之间不管),这就叫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一般直接侵权人承担了之后,要承当主责任,但是相关的人也要承担补充责任。 2、补充责任一般是由法律规定的。比如小孩到学校上课受伤,或者被第三人打伤。如果教育机构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就要担责。这就叫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情况不多,掌握经常考的情况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