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陈***

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约定时,质权人可以取得原物所产生的孳息的所有权。 为什么判错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1-02-21 11:31:37

金标尺 冉** 老师

回答于 2021-02-27 11:38:38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即质权人取得的叫做【孳息收取权】,收取权 ≠ 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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