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曾**

感觉A也正确,为什么A错误啊?

[相关题目] 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XXX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此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遗嘱无效,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B.B.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故甲、乙意思表示真实的遗嘱有效

C.C.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中最亲密关系,故甲有权代替乙立遗嘱

D.D.无论甲立遗嘱时乙是否有行为能力,甲在遗嘱中处分乙的财产的行为均无效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1-03-07 17:44:56

金标尺 袁* 老师

回答于 2021-03-09 17:47:24

无效的是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所以这里并不是整个遗嘱都归于无效,D项更准确。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