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4D选项是错的,简易程序不是不可以延长吗
2021-03-08 16:04:37
回答于 2021-07-06 12:18: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意思是 简易程序可以延长,累积不超过6个月是吗
回答于 2021-07-28 11:36:50
是的。前提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