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两道题对是否承担行政职能说法不一??
2021-03-15 09:05:27
回答于 2021-03-17 15:12:32
同学~~你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所以最后我们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行政职能和经营活动,因此我们说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