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此处的债权消灭指的是?
[相关题目]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2021-03-17 21:03:36
回答于 2021-03-18 16:24:32
这里的债权指的是,预告登记失效后你不可以主张优先购买这套房的权利。就是优先选房的权利。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我有点没懂,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债权消灭后预告登记失效,这时候债权已经转移到登记人了吗?如果已经转移了,这个债权消灭是指登记人自己放弃这个债权,自然也没有后面登记的权利,我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回答于 2021-03-22 09:17:00
不是的。是预告登记失效才导致债权消灭。预告登记的时候已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债权转不转移的问题。“债权消灭是指登记人自己放弃这个债权,自然也没有后面登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