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张某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去签订的合同吗,如果他也没有与李某协商一致就自己按个人意思并且以自己名义去签订合同,那么恩利公司也还是能要求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相关题目] 张某和李某拟成立一家家居公司。恩利公司出卖一批货车,张某认为家居公司需要这批货车,便以自己的名义与恩利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恩利公司交付了货车。后家居公司未能成立,且尚有100万元的购车款未支付给恩利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1-03-19 11:09:52
回答于 2021-03-23 14:18:11
这个地方需要注意,张某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签合同,但是购买这批货车是因为公司需要,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并且在这样的交易中,恩利公司可以将张某视为拟成立的家居公司的有权代理人,所以就算是家居公司没有成立,也可以要求李某承担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