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高空抛物罪什么情况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什么时候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只有无重伤死亡/重大损失才是高空抛物罪吗? 我有看到: ①高空抛物,故意,无伤亡/损失,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②高空抛物,有伤亡/损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③高空抛物,死亡,也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3-03-03 17:55:39
回答于 2023-03-08 09:33:19
是这样的 我们有一个解释就是说的你这种情况 一般我们说情节没有那么的严重才会定高空抛物罪,比如说我扔下一个酒瓶子 酒瓶子也就能砸到一个人嘛 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砸到人 定高空抛物 如果是不小心砸死的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是故意的 那就是故意杀人。如果这个人泼下去的是硫酸,那硫酸会伤害到不特定的多数群体 这种行为就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谢谢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