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有期徒刑10年,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实际剥夺政治权利为什么是13面呢? 有期和拘役是在主刑实行完再剥夺,实际应该是3年吧?
2021-03-29 23:06:52
回答于 2021-03-30 15:47:52
有期徒刑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所以要相加计算。
有期徒刑期间万一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呢?背叛有期徒刑不代表被叛剥夺政治权利呢?
回答于 2021-03-31 14:54:02
对,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就是有政治权利的。我们搜一下新闻可以看到有些监狱里的人在直接选举时候仍然可以参加,投出光荣而又神圣的一票哇
那这种情况就是只剥夺3年吧。题干也没有说背叛有期徒刑同时到底有没有剥夺政治权利,所以答案3年也是对的吧?
回答于 2021-04-01 09:30:31
什么题干啊?老师我这边没看到题目哇。比如就是最开始你说这个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那么剥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也就是这个10年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间,所以实际被剥的时间为13年。如果题目只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那就一直都有政治权利,包括在监狱这10年,都是有的。
老师,请看讲义96页,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只有管制是同时执行。有期和拘役是主刑执行完以后再开始执行。所以我的理解是10年先执行有期徒刑,执行完之后再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话就只有3年。这道题是(开学季)3.5号模拟试卷里面的。始终没搞清楚这个点。
回答于 2021-04-01 11:03:34
你就记住一句话,有期和拘役的剥夺“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这句话书上没有,这是我们上课补充的,所以根据书上是做不出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