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政府派出机关的复议机关不是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吗
2021-04-01 16:52:07
回答于 2021-04-07 17:57:32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这句话的意思是行政公署下面的区或县政府做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复议机关就是该派出机关,也就是这个行政公署。 简单理解,行政公署就相当于一个地级市,这样关系就非常清楚了哇,对区县政府行为不服的,肯定是向市级政府申请复议,只不过这里是行政公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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