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卖方仍有权处分该房屋、可以出卖房屋,合同依然有效。 不是很理解,卖方可以卖,同意就发生物权效力,不同意就不发生物权效力,是这个意思吗?
2023-03-07 11:19:07
回答于 2023-03-07 12:45:21
是的。比如甲购买了开发商的一套房子,签订了预售合同,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开发商如果在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以内又跟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有效,但是无法给第三人办理过户登记,第三人不能取得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