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的构成要件里面有一个是:违约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那为什么违约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呢???(无过错是不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需要担责)
2021-07-13 11:53:03
回答于 2021-07-23 18:00:03
根据之前重庆人社局的教材,将违约责任编排为过错责任,因此之前在编排这本教材时也根据那本书来做的。但是现在《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以过错责任为辅,如果考试中遇到,那么根据民法典来,选择严格责任原则,而不是过错责任原则。新的教材还在加紧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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