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的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提前三天解除。是这么区分的嘛
[相关题目] 在一家企业工作的小张希望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下面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
2021-07-14 02:31:37
回答于 2021-07-18 16:05:08
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