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由权利人承担风险,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这句话中,法人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那直接宣告破产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有权利人承担风险呢?那这个不就是一个承担无限责任吗?怎么理解呢
2023-03-16 18:06:18
回答于 2023-03-16 18:27:38
法人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由权利人承担风险,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这句话是哪里的呀
粉笔解析里面的
看嘛,这个题
回答于 2023-03-17 22:29:20
法律并没有这么规定哈,如果法人不能承担责任,就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