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帮邻居王某修理房屋时,从房上滑下摔伤。二人均对摔伤一事无过错。法院却令王某承担了一定损失。答案是公平责任,为什么不是无过错责任?
2021-08-07 15:10:16
回答于 2021-08-08 12:59:42
民法典规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只有那法定的八种情形,其他的都不能以无过错原则来归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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