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具有司法性质的准司法行为吗
2021-08-16 12:24:55
回答于 2021-08-16 14:30:40
是的。按照江必新的观点,属于“行政司法行为”。也就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司法行为,算“准司法行为”。但是终局性的特点不明显,复议之后还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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