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的外卖长期被人偷(对象可能是同一个人,且经常偷),请问a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又一次点了外卖,并提前拿到外卖在外卖中放了一定量的泻药(不致死,但会造成虚脱腹泻),请问如果b因为偷拿并食用了a放置泻药的外卖导致轻伤住院,a的这种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中的提前设置防卫机制吗?
2021-08-18 16:28:07
回答于 2021-08-18 17:11:36
不属于设置防卫机制,属于一个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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