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去世,本应该属于乙的遗嘱继承部分怎么办?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2021-08-21 19:54:21
回答于 2021-08-23 16:25:24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因此甲的遗嘱中关于房屋由乙继承的遗嘱由于缺乏继承者而无效,故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