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
金标尺 王**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公文的读者是不是特定的,我做过两道题的解析有点矛盾呢?怎么理解呢?谢谢老师解答一下!

综合基础知识 非法类

2021-08-31 19:20:22

金标尺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1-09-01 17:12:48

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大多数公文都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少数公文以领导人的名义制发,但领导人代表的是机关不是个人。需要注意的是,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这些人员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已。公文还有特定的读者,也就是主送及抄送单位的相关人员,这种特定性也是其他文体所不具备的。

金标尺 张* 老师

回答于 2021-09-01 17:13:28

同学你好: 公文读者具有特定性。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特指的受文机关,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社会的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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