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蓝色画出来的2句话的意思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诉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吗?不然这里一会儿3个月,一会儿2个月就不对呀?
2021-08-31 21:04:38
回答于 2021-09-01 17:20:28
注意区分适用的前提,一百八十五条指的是侦查阶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是在审判阶段,不冲突。
好的 谢谢老师
回答于 2021-09-16 13:52:24
不客气